汽車抵押合同20篇
在當今不斷發展的世界,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汽車抵押合同20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汽車抵押合同1
鑒于甲方欠乙方貸款____元,甲方為擔保還款,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 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和價值
1、名稱:_____。
2、數量:_____。
3、價值:_____。
第二條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 抵押物的清點、暫管和保險
1、清點:本合同生效后五天內,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檢查抵押物的數量、質量,并列出清單,經核實無誤后雙方在清單上簽名,加蓋公章,以示認可。
2、暫管:抵押物由乙方負責暫管完整無損,一切倉儲及其它管理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內的銷售和監督
1、抵押物的銷售,由乙方負責,并將所銷售的貨款作為償還欠款本息的資金來源之一。
2、甲方每月應向乙方提供財務計劃、物資庫存、財務會計報表及有關經濟資料,乙方認為必要時,有權進行檢查抵押物的庫存,銷售情況以及與抵押物有關的帳目資料,甲方應給予協助。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物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后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并負全部責任。
2、在本合同簽訂之后,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甲方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十五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甲方如違反前款規定,乙方有權立即暫管抵押物,并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通知書后三天內,將抵押物交給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5、甲方如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二項之規定,處分抵押物的行為無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第六條 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和還款項的使用順序
1、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權向___人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物。
2、抵押物處分方式和程序由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價格由___市物價局作價。
4、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接下列順序使用。
第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第二:繳納抵押物的稅金。
第三:償還欠乙方貸款的稅金。
如扣除以上款項,尚有余額,應全部交還甲方。如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仍不足以抵還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據原借款合同向債務人追索欠款。
第七條 其它
1、當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清貸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者,經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乙方審查同意并簽訂補充協議和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可以延長抵押期限。
2、任何一方當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六條之規定,直接向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 (章) 抵押權人(乙方):__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簽字)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簽字)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月__日訂立
汽車抵押合同2
甲方(抵押人):
身份證號:
聯系地址:
聯系方式:
乙方(抵押權人):
身份證號:
聯系地址:
聯系方式:
20xx年xx月xx日,甲方以自有車輛做為抵押向乙方借款人民幣xx萬元(大寫),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抵押物的名稱、數量。
名稱:____牌xx型汽車xx輛,車輛牌號為:____發動機號為:_____車架號為:xxx。上述抵押的車輛為甲方所有。
第二條雙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經甲乙協商,甲方應于20xx年xx月xx日前歸還款xx萬元人民幣。如期滿,甲方尚不能清償本息,乙方有權向仙居縣市人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物。
2、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
第三條抵押物還款項的使用順序
第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第二:償還欠乙方貸款;
第三:支付其它相關費用。
如扣除以上款項,尚有余額,應全部交還甲方。如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仍不足以抵還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據原借款合同向債務人追索欠款。
第四條其它
1、當甲方還款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清貸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者,經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乙方審查同意并簽訂補充協議和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可以延長抵押期限。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六條之規定,直接向仙居縣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如有擔保人則執一份,傳真件與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附表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附:《抵押情況聲明》
《抵押物產權證復印件》
抵押人:______(章)
抵押權人:______(章)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_
銀行及帳號:______
銀行及帳號:_______
簽訂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汽車抵押合同3
甲方(抵押權人):
乙方(購車人):
為確保《分期付款汽車買賣和服務合同》及其附件的全面履行,保障甲方合同債權的實現和車輛的實現和車輛所有權的安全,甲、乙雙方同意在車輛上為甲方設定抵押權,經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同意將《分期付款汽車買賣和服務合同》中約定的車輛作為抵押物,為甲方設定抵押權。作為抵押物的車輛為: (牌號)汽車一輛,發動機號 ;車架號 ;車牌號: 。
二、抵押期內,抵押車輛的所有權屬于甲方,同時甲方也是車輛的掛靠單位;乙方享有《分期付款汽車買賣和服務合同》約定的.對于車輛的使用權,以及全部履行合同義務后取得車輛所有權的權利。
三、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
(1)甲方代乙方向汽車銷售方支付的除首付款以外的剩余款項及利息;
(2)依照《分期付款汽車買賣和服務合同》約定,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包括但不限于保險費、服務費等其他款項和費用;
(3)由于乙方對甲方違約,乙方依照《分期付款汽車買賣和服務合同》約定應當向甲方支付的包括但不限于滯納金、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車輛使用收益、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催收費、查詢車輛費、評估費、拍賣費)等所有款項。
四、甲方抵押權的存續期間至被擔保的債權訴訟時效屆滿之日后兩年止。
五、抵押物所擔保的甲方債權不能實現的,甲方有權按照《分期付款汽車買賣和服務合同》的約定行使抵押權,依法拍賣、變賣或以其他合同約定方式處理抵押物。
六、本合同簽訂后,雙方應到車輛管理部門辦理車輛抵押登記。乙方應將抵押物的抵押登記證書正本原件及其他抵押相關文件交甲方持有。待乙方的債務全部清償后,雙方共同辦理車輛抵押登記注銷。
七、辦理車輛抵押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評估、公證、登記、差旅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八、因本合同發生的或與本合同相關的一切糾紛,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由甲方指定的人民法院管轄。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各執一份,另一份交登記機關辦理登記。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汽車抵押合同4
抵押方:(以下稱甲方)X X市煤氣公司
接受方:(以下稱乙方)X X市財政局
為確保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為尼桑轎車一臺。
第二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共作價伍拾萬元人民幣。
第三條 抵押財產由甲方自行保管,乙方應允許甲方使用,甲方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四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理其抵押財產。
第五條 甲方如出現未按約定還款期還款,乙方有權處理抵押財產。
第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借款合同失效時自動失效。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二0XX年四月十日
汽車抵押合同5
合同編號: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_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抵押權人經審查,同意接受抵押人的財產抵押。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抵押擔保的范圍
本抵押擔保合同擔保范圍為主債權及利息、抵押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和損害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和訴訟費)。
抵押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第二條 抵押物概況
1.抵押物名稱:_________。
抵押物數量:_________。
抵押物質量:_________。
抵押物所在地:_________。
2.評估價值: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人民幣 _________元整,抵押率為_________%,實際抵押額為_________元整。抵押人所擔保的債權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價值。財產抵押后,該財產的價值大于所擔保債權的余額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額部分。
3.抵押期限為_________年,自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4.下列財產可以抵押(抵押物權屬):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2)抵押人所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3)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4)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
(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上述所列財產一并抵押。
5.以依法取得的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
6.下列財產不得抵押:
(1)土地所有權;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
(3)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設施;
(4)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
(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第三條 抵押物登記
1.抵押人授權抵押權人在本合同簽訂后執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_及全套有關該抵押物的證明文件到有關的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的登記備案手續。
2.抵押人授權抵押權人在獲得該抵押物的正式產權證明后,依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到有關的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該抵押物的正式抵押登記手續,并將該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及抵押登記證明交存于抵押權人。
3.辦理抵押物登記的部門如下:
(1)以無地上定著物的土地使用權抵押的,為核發土地使用權證書的土地管理部門;
(2)以城市房地產或者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筑物抵押的,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
(3)以林木抵押的,為縣級以上林木主管部門;
(4)以航空器、船舶、車輛抵押的,為運輸工具的登記部門;
(5)以企業的設備和其他動產抵押的,為財產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4.抵押人以本合同第二條第四項規定的財產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5.抵押人以其他財產抵押的,可以自愿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6.未辦理抵押物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抵押人辦理抵押物登記的,登記部門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證部門。
7.辦理抵押物登記,應當向登記部門提供下列文件或者其復印件:
(1)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2)抵押物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證書。
第四條 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
1.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對該抵押物作出任何實質性結構改變。因抵押人違反本合同所作的改變而使該抵押物產生的任何增加物,自動轉為本合同的抵押物。
2.抵押期間,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抵押物轉讓、出租、變賣、再抵押、抵償債務、饋贈或以任何形式處置。由此引起抵押權人的任何損失,由抵押人承擔責任。
3.抵押人對該抵押物必須妥善保管,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抵押權人的監督檢查。對該抵押物造成的任何損壞,由抵押人承擔責任。
第五條 抵押物的保險
1.抵押人須在取得該抵押物_________日內,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并按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種類為該抵押物購買保險。保險的賠償范圍應包括該抵押物遭受任何火災、水災、地震等自然災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導致的破壞及損毀;投保金額不得少于重新購買該抵押物的全部金額;保險期限至主合同到期之日,如抵押人不履行到期還款的義務,抵押人應繼續購買保險,直至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完畢為止。
2.抵押人需在保險手續辦理完畢十日內,將保險單正本交抵押權人保管。保險單的第一受益人須為抵押權人,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損害或影響抵押權人權益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的條款(除非抵押權人書面同意)。
3.抵押期內,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上述保險。否則,抵押人須無條件賠償抵押權人因此所受的一切損失。
4.抵押人如違反上述保險條款,抵押權人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險條款的規定,代為購買保險,所有費用由抵押人支付。
5.抵押期間,該抵押物發生保險責任以外的毀損,抵押人應就受損部分及時提供新的擔保,并辦理相應手續。
6.抵押人負責繳付涉及該抵押物的一切稅費。抵押人因不履行該項義務而對抵押權人造成的一切損失,抵押人應負責賠償。
第六條 抵押權的實現
1.發生以下情況的,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
(1)根據主合同的約定主合同提前到期的;
(2)當有任何糾紛、訴訟、仲裁發生,可能對抵押物有不利影響的`。
2.在抵押人不履行主合同約定條款時,抵押權人有權依法就處分該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權人處分本抵押合同項下之款項,依下列次序處理:
(1)用于繳付因處理該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費用;
(2)用于扣繳所欠的一切稅款及抵押人應付的一切費用;
(3)扣還根據本合同抵押人應償還抵押權人的債務及其他一切款項。
3.處分該抵押物的價款超過應償還部分,抵押權人應退還抵押人。
4.如果抵押權人不適當行使抵押權,抵押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異議,造成利害關系人損失的,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5.如果債權未受清償是因抵押權人自己的過錯造成的,則抵押權人不得行使抵押權。
第七條 權利義務
(一)抵押權人的權利義務:
1.在抵押人到期還清債務后,抵押物權消失。
2.抵押權人有權檢查、監督抵押財物的保管情況,了解抵押人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抵押人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抵押人違反主合同的行為,抵押權人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信用制裁。
3.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抵押權人有權中止主合同的履行:
(1)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提供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抵押人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經法院裁決敗訴,償付賠償金后,無力向抵押權人履行債務。
(3)抵押人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4)抵押人的保證人違反或失去合同書中規定的條件。
3.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4.抵押人對抵押物價值減少無過錯的,抵押權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損害而得到的賠償范圍內要求提供擔保。抵押物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
(二)抵押人的權利義務:
1.應嚴格按照住合同規定時間主動履行債務。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抵押權人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抵押權人發現抵押人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抵押權人通知抵押人當即改正或可終止主合同。
3.抵押人應合理使用作為抵押物的,并負責抵押物的經營、維修、保養及有關稅賦等費用。
4.抵押人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15天內向抵押權人提供新的抵押物,若抵押人無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擔保時,抵押權人有權相應減少貸款額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償已貸出的貸款本息。
4.抵押人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5.抵押物由抵押人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分公司投保,以抵押權人為保險受益人,并將保險單交抵押權人保管,保險費由抵押人承擔。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損失,抵押權人有權從保險公司的賠償金中收回抵押人應當償還的債務。
6.當抵押人為主抵押人時,主抵押人采取欺騙的方法,隱瞞事實真相,蒙蔽抵押權人相信其已經提供抵押擔保而實質上是重復抵押的,如果抵押權人的債權受到損害,有權追償抵押人除抵押物以外的其他財產,以清償其債權。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抵押權人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履行債務,給抵押人造成經濟上的損失,抵押權人應負責違約責任。
2.抵押人如未按主合同規定履行債務,一經發現,抵押權人有權終止合同并加收_________%的罰息。
3.抵押人如不按期履行債務,或有其它違約行為,抵押權人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受償。
第九條 抵押人聲明及保證
抵押人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同時還作聲明及保證如下:
1.向抵押權人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2.準許抵押權人或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的時間內依法對抵押物進行檢查;
3.抵押人在工作單位、聯絡方式等發生變化時,須在十日內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4.抵押人在占有該抵押物期間,應遵守管理規定,按時付清該抵押物的各項管理費用,并保證該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
5.當有任何訴訟、仲裁發生,可能對該抵押物有不利影響時,抵押人保證在十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抵押權人。
第十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抵押權人或抵押人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 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二條 合同的轉讓
1.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已辦理登記的抵押物的,應當通知抵押權人并告知受讓人轉讓物已經抵押的情況;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為無效。
2.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于其價值的,抵押權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應的擔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轉讓抵押物。
3.抵押人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當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與抵押權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抵押人清償。
4.抵押權不得與債權分離而單獨轉讓或者作為其他債權的擔保。
第十三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 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3.爭議未獲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十五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十六條 其他
1.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_________。
2.抵押人按期履行主合同的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責任后,本合同即告終止。抵押權人將協助抵押人到有關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手續,并將抵押財產所有權權屬證明文件和收據退還抵押人。
第十七條 合同的效力
1.抵押權人提供的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3.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抵押權人(蓋章):_________ 抵押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 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鑒(公)證意見:
經 辦 人: 鑒(公)證機關(章)
年 月 日
汽車抵押合同6
抵 押 人: 身份證號碼: 抵押權人: 身份證號碼:
為確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車輛作抵押。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經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車輛抵押。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同意就下列車輛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車輛型號及車牌號為:○1 和○2 。
第二條 根據主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為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條 借款總金額人民幣(大寫) (小寫) 。
第四條 抵押車輛現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車輛承擔維修、養護義務并負有保證抵押車輛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督。 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車輛不得重復設定抵押,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發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地址: 地 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合同簽定時間:
汽車抵押合同7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
為確保_____年_____字第_____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質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質押。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用作質押的財產為:(附詳細質物清單及出質人所有權證明):
(1)質物名稱:
(2)規格:
(3)數量:
(4)帳面價格: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質押財產共作價人民幣_____(大寫)元整,質押率為_____%,實際質押額為_____(大寫)元整。
第三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后五日內將質物移交乙方占有,雙方商定移交事項如下:_____
第四條 在質押有效期內,乙方應負責妥善保管質物,并不得挪用,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取保管費_____元整。
第五條 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質押財產中的_____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于主合同約定期限。如主合同經雙方同意延長期限的,甲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限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發生意外損失,所得賠償金應由甲方到_____銀行辦理專項存款,并將存款單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質物,須經乙方書面同意,并將轉讓所得款項交_____銀行專項存儲,存款單交由乙方保管,或者以該款項提前清償債務。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保險、簽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質物。
第九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財產:
(1)主合同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或經延期后仍未履行債務;
(2)債務人死亡而無繼承人或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債務人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處理質物所得價款,不足清償債務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還有剩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 主合同債務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合同的,質權即自動終止,乙方應返還質物及有關單據。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依照本合同第4條的約定,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質物毀損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質物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2)乙方擅自挪用質物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挪用行為,或返還原物,亦可請求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甲方因隱瞞質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其它類似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4)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九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債務總額萬分之_____的違約金。
(5)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出質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的義務,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返還質物及有關單據。
(6)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雙方商定如下:
第十三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質物移交完畢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質物清單及有關證書、單據一式_____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合同地點:_____
(注:如果合同當事人為公民或非法人單位,應由該公民簽字或單位主要負責人或經其授權的委托代理人簽字)。
汽車抵押合同8
抵押人(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下稱乙方):__________
為保障乙方與債務人_____簽訂的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合同》的履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機動車輛抵押擔保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同意將其名下的如下機動車輛(下表不夠填寫可另列清單)抵押給乙方,作為對前述《借款合同》項下債務的擔保,并承擔設定抵押的有關費用。
2、抵押擔保的范圍為前述《借款合同》中所約定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款、乙方實現債權的費用以及《借款合同》約定的`應由債務人支付的費用。
3、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或委托方辦理相關抵押登記手續。
4、在車輛抵押登記完成后,機動車登記證書及/或車輛抵押證明文件由乙方負責保管。
5、車輛抵押期間,甲方必須為車輛擔保機動車保險并承擔相關費用,并確保車輛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乙方。
6、車輛抵押期間,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7、在抵押期間因甲方原因造成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被查封、扣押或滅失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
8、在債務人按《借款合同》約定還清全部借款本息后,本合同自動終止,乙方負責配合甲方辦理車輛抵押登記注銷手續并將機動車登記證書等材料交還甲方;若債務人未能按《借款合同》約定履行相關還款義務,則乙方(或其委托方)有權依法對抵押車輛進行處置。
9、《借款合同》條款部分或全部無效,不影響本抵押合同的效力,甲方仍應按約定承擔責任。
10、本合同經雙方當事人簽章后生效,具有強制執行的效力。債務人若不能按期償還剩余借款本息,甲方自愿依法接受強制執行。
11、本合同一式兩份。
抵押人:_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汽車抵押合同9
甲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乙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甲方因本人及家庭生活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并以自有汽車作為抵押物,經當事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并簽定本合同內容。
第一項借款事項
第一條借款內容及利息
借款金額:人民幣___元,大寫:。
借款期限:自20__年_月_日起至20__年_月_日止。
利息:按照月利率%,每月結算利息。
第二條借款的支付及償還
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續辦妥后,乙方將借款金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或轉入甲方賬戶,甲方同時開據借款收到條。
借款的償還: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還清。
甲方可以提前還款,在原利率不變的前提下,按甲方實際使用的借款金額及時間計算利息。
第三條違約責任
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額償還本借款,則從逾期之日起,對未償還部分加收/天的違約金。
第二項抵押事項
第四條甲方確認抵押資產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續合法、有效,該資產在抵押前無任何經濟糾紛和違法責任,否則甲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五條抵押物事項
汽車型號、車架號、發動機號見清單
第六條抵押物的保管
抵押物由乙方保管
甲方必須連同與抵押車輛相關的鑰匙、合格證、發票及身份證復印件交由乙方保管。
在抵押期間,乙方保證該車輛無任何交通事故及違章,并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抵押物的處置
抵押期間,甲方對抵押車輛做出的任何處置均無效。
甲方如不能按時還款,自逾期天后,乙方則可以變賣抵押物以挽回損失。甲方簽訂本合同的同時簽署同意逾期變賣的《委托書》。屆時甲方違約,甲方同意乙方憑此《委托書》處置抵押車輛。
第三項其它規定
第八條費用的`承擔
如果甲方不能按期還款,在爭取乙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展期。
有關抵押、借款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其余在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公司經營需要,以自有車輛作為抵押向乙方借款,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抵押物的名稱、數量。
名稱:,車號為發動機號為:。
上述抵押的車輛為甲方所有。
第二條抵押期限、抵押款。
抵押期限為月,自20__年_月_日起,至20__年_月_日止。抵押款為元整
第三條抵押情況聲明、暫管和保險
1、清點:本合同生效后一天內,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檢查抵押物的數量、質量,并列出抵押情況聲明,經核實無誤后雙方在抵押情況聲明上簽名,加蓋手印,以示認可。
2、暫管:抵押物由乙方負責暫管,一切倉儲及其保險管理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雙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后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后,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
3、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
第五條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
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權向武漢市人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物,亦有權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直接過戶至乙方名下(甲方無條件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過戶手續)或其它方式處分。
第六條其它
1、當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清貸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者,經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乙方審查同意并簽訂補充協議和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可以延長抵押期限。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六條之規定向第一審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3、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抵押合同10
抵押人: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地產作抵押。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經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產抵押。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占用范圍的土地使用權一并抵押給乙方。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同意就下列房地產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產座落于________區________街(路、小區)_____號_____棟_____單元_____層_____戶號,其房屋建筑面_______㎡,占地面積_______㎡。
第二條
根據主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為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條
經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上述房地產價值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根據主合同,雙方確認:乙方債權標的額(本金)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抵押率為百分之__________。
第四條
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
乙方保證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擔的義務,如因乙方延誤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抵押房地產現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房地產承擔維修、養護義務并負有保證抵押房地產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督。在抵押期間因使用不當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房地產原狀或提供給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在無法滿足上述條件的基礎上,乙方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償還本息。
第七條
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房地產不得重復設定抵押,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發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
第八條
抵押期間,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承受抵押房地產方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乙方有要要求提前處分其抵押房地產。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變更主合同條款或延長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其余在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借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出借人)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汽車抵押合同11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就借款及保證事宜,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三方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額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 萬元。
二、借款期限
借款 個月,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借款利息
本借款不收取利息。
四、還款方式
乙方應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一次性償還對甲方的借款。
五、保證條款
乙方用 做抵押。
乙方若借款期間出現意外或到期不能歸還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權處理抵押品。
乙方到期如數歸還借款的,抵押權消滅。
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清本金。
丙方為本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其承擔保證責任后,可以向乙方進行追償,乙有義務對丙進行償還。
此事件由 本人認可,由證明人 作證,與其他人員及家屬、親屬無關。
六、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丙三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合同法相關關規定執行。
八、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抵押合同12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丙方:
本合同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擬訂本合同。 甲方于20__年12月20日在乙方處購買廣汽本田奧德賽轎車壹輛:車輛品牌型號為: 車輛識別代碼為: 發動機號為:
因甲方在乙方處購車欠乙方車款壹拾萬元整。甲方同意按每月20__元利息支付給乙方,欠款結止20__年2月20日前還清,本息合計壹拾萬零肆仟元整,甲方:同意將自己的不動房產一處抵押給乙方,如甲方不能按期償還,;甲方同意乙方將房產拍買。丙方愿意為乙方提供擔保,如甲方不能按期給乙方還清本金(壹拾萬元)及利息20__元/月,丙方: 愿意自已處房產拍賣用于償還甲方欠乙方所有款項,甲丙雙方愿意同時將房產拍賣抵押乙方。補充條款:
在合同期內,甲方、丙方分別將兩處抵押房產的土地證及房產證原件交由乙方管理,如按期償還所有欠款,乙方將所有證件歸還甲、丙雙方。本合同一式三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合同簽訂日期:
汽車抵押合同13
一、合同雙方
甲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二、借款金額與借款期限
1.借款金額:
2.借款期限:
三、利息與還款方式
1.利息:
2.還款方式:
四、汽車抵押物信息
1.抵押物名稱:
2.車牌號:
3.發動機號:
4.車架號:
5.行駛公里數:
6.車輛購買時間:
7.車輛損傷情況(如有):
五、借款用途
1.借款用途:
2.借款用途的真實性承諾:
六、合同約定
1.雙方確認簽訂本合同的`自愿性和合法性;
2.借款人應當按照合同規定及時還款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出借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提供還款擔保;
4.出借人有權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保障借款本息的安全性;
5.借款人應當全面、及時地履行本合同約定,如有違反,將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6.借款人應當認真履行本合同義務,碰到無法按期還款的情況,應當及時向出借人報告并協商解決。
七、合同生效及爭議解決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并在合同生效之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本合同。
如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轄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合同附則
本合同一式兩份,出借人和借款人各執一份,共同具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
本合同中所稱的全部標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合同簽署地點: 合同簽署日期:年月日
出借人: 借款人:
(簽名或蓋章) (簽名或蓋章)
汽車抵押合同14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簡稱甲方、債權人)
抵押人:____________(簡稱乙方、債務人)
乙方因經營需要,將自有車輛作為抵押向甲方借款,借款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一、借款金額: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小寫)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元整)
二、借款期限:
乙方向甲方借款期限為_____個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借款利息:
借款到達乙方(指定)賬戶或者交付乙方之日起,乙方按月按借款總額的_____百分之_____向甲方支付資金利息(不足一月按一月計算利息)。逾期未支付利息的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前還本付息。
四、汽車抵押擔保責任:
1、乙方將自有壹輛(排量:____________,顏色,車牌號為:____________,發動機號為:____________,保險單號:____________,保險公司:____________)向甲方作抵押。
2、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檢查抵押物的情況。抵押車輛由甲方負責暫管,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除了甲方故意造成抵押車輛毀損滅失應承擔賠償責任外,抵押車輛的.其他風險與甲方一概無關。
3、本合同期滿,乙方尚不能還清借款本息,甲方有權處分抵押物,有權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所獲得款項用于償還本金、利息以及違約金、違約損失等等忙,不足的甲方有權繼續向乙方追償,由此產生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未向甲方償還借款本金及利息的,由乙方向甲方承擔本合同借款總金額______%的違約金。因乙方未履行本合同或違約等等從而產生訴訟的,乙方除承擔違約金外還需向甲方承擔本合同借款金額10%的律師費用。
六、登記費用
抵押車輛辦理抵押登記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發生爭議可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在興文縣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八、其他
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
汽車抵押合同15
抵押人: ,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公司經營需要,以自有車輛做為抵押向乙方借款,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 抵押物的名稱、數量。
名稱: 牌轎車一輛,車號為 發動機號為 。上述抵押的車輛為甲方所有。
第二條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為____月,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 抵押情況聲明、暫管和保險
1、清點:本合同生效后一天內,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檢查抵押物的數量、質量,并列出抵押情況聲明,經核實無誤后雙方在抵押情況聲明上簽名,加蓋手印,以示認可。
2、暫管:抵押物由甲方負責暫管,一切倉儲及其保險管理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 雙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后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后,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
3、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
第五條 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和還款項的使用順序
1、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權向長春市凈月開發區人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物,亦有權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2、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接下列順序使用。
第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第二:償還欠乙方貸款。
第三:支付其它相關費用。
(如扣除以上款項,尚有余額,應全部交還甲方。如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仍不足以抵還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據原借款合同向債務人追索欠款。)
第六條 其它
1、當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清貸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者,經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乙方審查同意并簽訂補充協議和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可以延長抵押期限。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六條之規定,直接向長春市凈月開發區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3。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4.本合同附表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附:《抵押情況聲明》
《抵押物產權證復印件》
抵押人:______(章) 抵押權人:______(章)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_
___年__月 日訂立
汽車抵押合同16
編號:
抵押權人: 代表人:
通訊地址:
電 話:
抵押人:
代表人:
通訊地址:
電話:
為確保 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
人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抵押權人經審查,同意接受抵押
人的財產抵押。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抵押物概況
1.抵押物名稱:(見附件——抵押物清單)
2.抵押物總價值為(大寫) 元整,即(小
寫) 元,用于本次融資的抵押擔保額為(大寫)元整,即(小寫) 元。
3.抵押期限為 。
第二條 抵押擔保的范圍
本抵押合同擔保范圍為:主債權及利息、抵押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和損害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和訴訟費)。 抵押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第三條 抵押物登記
抵押人授權抵押權人在本合同簽訂后 天內,執主合同、本抵押合同、抵押物的權屬證書及其它相關文件到抵押財產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并將該抵押物的權利證書及抵押登記證明交存于抵押權人。抵押人應全力配合抵押權人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第四條 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
1.抵押期間,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抵押物轉讓、出租、變賣、再抵押、抵償債務、贈予或以任何形式處置。由此引起抵押權人的任何損失,由抵押人承擔責任。
2.抵押人對該抵押物必須妥善保管,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抵押權人的監督檢查。對該抵押物造成的任何損壞,由抵押人承擔責任。
第五條 權利義務
(一)抵押權人的權利義務:
1.抵押權人有權檢查、監督抵押財物的保管情況,抵押人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
2.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3.抵押人對抵押物價值減少無過錯的,抵押權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損害而得到的賠償范圍內要求提供擔保。抵押物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
(二)抵押人的權利義務:
1.嚴格按照主合同規定時間主動履行債務。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抵押人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抵押權人發現抵押人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抵押權人通知抵押人當即改正或提前實現抵押權。
3.抵押人應合理使用抵押物,并負責抵押物的.經營、維修、保養及有關稅賦等費用。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第六條 抵押人聲明及保證
抵押人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同時還作聲明及保證如下:
1.向抵押權人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2.準許抵押權人或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的時間內依法對抵押物進行檢查。
3.抵押人在占有該抵押物期間,應遵守管理規定,按時付清該抵押物的各項管理費用,并保證該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
訟。
4.當有任何訴訟、仲裁發生,可能對該抵押物有不利影響時,抵押人保證在3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抵押權人。
第七條 抵押權的實現
1.抵押人到期還清債務后,抵押物權消失。
2.在抵押人不履行主合同約定條款時,抵押權人有權依法就處分該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受償。處分抵押物的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和費用的,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超過應償還部分的,抵押權人應退還抵押人。
3.如果債權未受清償是因抵押權人自己的過錯造成的,則抵押權人不得再行使抵押權。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因抵押人保管不善,造成抵押財產毀損,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供經抵押權人認可的抵押財產。
2.抵押人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抵押權人視情況要求抵押人恢復原狀,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的債權,并可要求抵押人支付該債權總額 %的違約金。
3.抵押人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產權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權限等情況而給抵押權人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4.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被擔保總額 %的違約金。
第九條 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首先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提起仲裁或訴訟。
2.抵押人按期履行主合同的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責任后,本合同即告終止。抵押權人將協助抵押人辦理抵押注銷登記手續,并將抵押財產權屬證明文件及相關文件退還抵押人。
3.抵押權人提供的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份,相關登記部門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抵押權人(蓋章): 抵押人(蓋章):
代表人(簽字):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汽車抵押合同17
甲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乙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甲方因本人及家庭生活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并以自有汽車作為抵押物,經當事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并簽定本合同內容。
第一項 借款事項
第一條 借款內容及利息
1、借款金額:人民幣 元,大寫:****
2、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利息:按照月利率 %,每月結算利息。
第二條 借款的支付及償還
1、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續辦妥后,乙方將借款金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或轉入甲方賬戶,甲方同時開據借款收到條。汽車抵押貸款合同同。
2、借款的償還: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還清。
3、甲方可以提前還款,在原利率不變的前提下,按甲方實際使用的借款金額及時間計算利息。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額償還本借款,則從逾期之日起,對未償還部分加收 /天的違約金。
第二項 抵押事項
第四條 甲方確認抵押資產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續合法、有效,該資產在抵押前無任何經濟糾紛和違法責任,否則甲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五條 抵押物事項
1、汽車種類及牌號:
2、車架號:
3、發動機號:
第六條 抵押物的保管
1、抵押物由乙方保管
2、甲方必須連同與抵押車輛相關的鑰匙、機動車登記證書、行車證、購車發票、購置稅、養路費、保險單據、戶口本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間人保管。
3、在抵押期間,乙方保證該車輛無任何交通事故及違章,并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 抵押物的'處置
1、抵押期間,甲方對抵押車輛做出的任何處置均無效。汽車抵押貸款合同同。
2、甲方如不能按時還款,自逾期 天后,乙方則可以變賣抵押物以挽回損失。甲方簽訂本合同的同時簽署同意逾期變賣的。屆時甲方違約,甲方同意乙方憑此處置抵押車輛。
第三項 其它規定
第八條 費用的承擔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還款,在爭取乙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展期。
2、有關抵押、借款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 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其余在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借款人) (章)
乙方:(出借人) (章)
年 月 日
汽車抵押合同18
抵押人(甲方):
乙方:
為確保____農貸借字第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的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抵押擔保的范圍:借款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人民幣(幣別)叁拾萬元整及其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以及乙方實現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等)。
第二條甲方以“抵押財產清單”(附后)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保證以抵押財產為借款人在基于本合同第一條限定的借款合同項下所發生的全部債務提供全額擔保,借款人無論何種原因未按本合同第一條所限定的借款合同的約定履行到期應付債務(包括因借款人或擔保人違約而由貸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債務),抵押權人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以抵押財產優先受償。
第三條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元整。抵押率為%,實際抵押額為)元整。
第四條甲方保證對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并應在本合同簽定后15天內按照《擔保法》的有關規定持本合同到有權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辦理登記手續后,應在3日內將有關文件的副本送交抵押權人。抵押人在抵押登記期滿時,必須繼續辦理登記手續。
第五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六條本合同項下的評估、保險、鑒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甲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保險,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乙方,保險單不得有任何有損乙方權益的限制條件。保險單證在投保后三天內交由乙方代為保管。借款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否則,乙方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出售、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第九條抵押期間,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條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范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乙方作為保險的第一受益人有權決定對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的處分,甲方無權提出異議。
第十一條在抵押有效期內無論任何原因導致上述抵押物帳面凈值總額減少至不足以擔保全部抵押債權時,甲方應在30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抵押擔保,并辦理本合同前款約定的保險手續。
第十二條在任何情況下作為主合同的借款合同失去法律效力均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十三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已到,借款人未依約歸還貸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第十四條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償還貸款本息還有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五條乙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利息;
3、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本金、違約金(包括罰金)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它費用。
第十六條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的貸款金額%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對上述違約金、賠償金以及甲方未承擔抵押擔保責任的貸款本金利息和其它費用,乙方有權直接用甲方存款帳戶中的資金予以抵扣。
第十七條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八條本抵押合同的擔保義務不因借款合同當事人雙方同意對借款合同條款作任何修改、補充、刪除而受影響,而且無需征得本合同甲方得書面同意。借款合同當事人雙方同意全部或部分借款合同項下的任何貸款到期后展期、延期還款的或提前還款,本抵押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九條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簽章)、并由乙方蓋章后生效。
第二十一條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屆滿后兩年。
第二十二條其它約定事項:甲方違反本合同自愿接受強制執行;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一份。
甲方(抵押人):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____年___月___日
汽車抵押合同19
合同編號:________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本人及家庭生活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并以自有汽車作為抵押物,經當事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并簽定本合同內容。
第一條借款內容及利息
1.借款金額: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借款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3.利息:按照月利率_____%,每月結算利息。
第二條借款的支付及償還
1.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續辦妥后,乙方將借款金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或轉入甲方賬戶,甲方同時開據借款收到條。
2.借款的償還: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還清。
3.甲方可以提前還款,在原利率不變的前提下,按甲方實際使用的'借款金額及時間計算利息。
第三條:抵押車輛基本情況
1.乙方將自己所有的一輛________色________牌汽車(車牌號:_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行駛證登記人:________)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抵押給甲方。
2.抵押物價值:乙方房產證經雙方議定估價為_______元。
3.抵押期限: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還清甲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借款本息為止。
第四條抵押物的保管
1.抵押物由乙方保管
2.甲方必須連同與抵押車輛相關的鑰匙、機動車登記證書、行車證、購車發票、購置稅、養路費、保險單據、戶口本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間人保管。
3.在抵押期間,乙方保證該車輛無任何交通事故及違章,并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五條抵押物的處置
1.抵押期間,甲方對抵押車輛做出的任何處置均無效。
2.甲方如不能按時還款,自逾期__________天后,乙方則可以申請拍賣抵押物以挽回損失。
第六條甲乙的雙方義務
1.甲方義務:
(1)對乙方交來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乙方到期還清借款后,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還乙方。
2.乙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乙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甲方發現乙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甲方通知乙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借款,并追償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抵押人:______(章)抵押權人: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簽字)代表人:______(簽字)
地址:_______地址:________
銀行及帳號:______銀行及帳號: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訂立
汽車抵押合同20
貸款方:
借款方:
為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根據《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立此合同,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
①乙方將自己名下的汽車,牌照號為:
型號為:
發動機號為:
車架號為:
①向甲方作質押。
②乙方應提供汽車相關文件已提供文件打“√”。
1、機動車登記證書□2、行駛證正副本原件□3、身份證原件□4、身份證復印件□5、車鑰匙把□6、保險□7、車船使用稅□8、購車發票□9、附加費原件□
③汽車內一切其它物品乙方已清理干凈,質押車輛內乙方未清理物品,一律視作乙方放棄。
④汽車外觀狀況
⑤其它。
第二條甲、乙雙方認可現在該車輛的評估價值:__元。質押汽車已行駛里程數為:__。
第三條乙方向甲方借款__元,大寫:__。
第四條借款用途:__。
第五條借款利息、費用:借款叁拾日利息%;綜合費用。借款同時繳清首期利息、綜合費用。
第六條借款期限:自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七條車輛質押提前還款約定:不足一個月利息,按足月收取利息。
第八條逾期交納綜合費用及利息按借款金額日加收0。5%違約金。超五日乙方未交綜合費及利息,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按規定處置質物。
第九條還款方式:乙方先將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一次性交給甲方或將現金打進甲方賬戶,再提車驗車。
第十條保證條款:
1、乙方到期不能償還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權對質押物進行處理,乙方到期如數償還了甲方的借款利息、綜合費用時,甲方將質押物退還給乙方。
2、乙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的規定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非法活動。
3、乙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償還甲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綜合費用。
4、乙方違約,甲方變賣汽車所得價款超過雙方認定價值部分歸甲方所有。包含違約金、賠償金和甲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不足認定價值乙方須向甲方補齊至足以清償借款本息及綜合費用。
第十一條乙方保證:
本合同質押物一旦發生被甲方處分,乙方無條件、無償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過戶手續。
乙方是合法的獨立民事主體,具備所有必要的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并承擔民事責任;
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并經過所有必須的同意、批準及授權,不存在法律上的瑕疵;
乙方對所質押的車輛擁有全部、有效、無爭議、獨立的所有權或處置權,如質押車輛為共有的,其將質押車輛應已獲得所有的必要的同意和批準,并告知甲方此車輛共有人詳實情況;
乙方向甲方所提供該車輛的全部證件、憑證、票據、資料等均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
乙方所質押的.車輛,在此前未向第三人設置抵押或第三人承諾不就該車輛設置抵押,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監管;
乙方所質押的車輛,在此前未發生任何交通肇事及其他違法行為牽涉;
乙方車輛質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所質押的車輛贈與、轉讓、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給第三人,如經甲方同意而取得的轉讓費等價款,應優先用于償還本合同下的借款本息以其他一切有關費用和款項。
乙方所質押的車輛的價值非因甲方原因明顯減少的,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提供新的擔保當物。乙方以上保證如有任何虛假作偽,乙方愿意承擔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經濟、法律責任,與甲方無涉。
第十二條本合同與質押車輛有關的評估、保險、鑒定、公證、登記等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本合同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訴訟管轄地為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雙方有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若質押車輛為多人共同共有,所有共有人應在本合同公證時,簽署有效的相關文件。
第十五條質物的占管:
本合同項下的質物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占有和保管。
乙方應將有關質物所有權證書或使用權證明文件的原件交甲方保管。
第十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償還本息和綜合費用、不辦理續期手續、不交納續期利息和綜合費用,則甲方有權處理質押車輛,按雙方簽約時共同認定的價值出售車輛。若甲方暫未出售車輛,甲方享有質押車輛的使用權、收益權。
2、甲方在車輛質押期間,可以按每日10公里的車程行駛車輛以維護車輛或移庫。在每日10公里行程范圍內汽車輕微刮蹭,甲方除負責恢復外,不負責其它賠償;質押車輛在質押期間出現交通事故,由保險公司及責任人賠償,且乙方有責任以車主身份負責處理事故,甲方不負責其它任何賠償。
3、甲方在質押期間遺失車輛有關文件,由甲方支付費用,乙方配合補辦相關手續,甲方不負擔乙方誤工等其它損失。
4、甲方在質押期間車輛被盜、燒毀、意外損壞,由保險公司賠償,甲方不負責任何賠償;沒有保險的車輛,甲乙雙方各承擔一半的損失。
5、如乙方未履行此約定,甲方有權單方提前終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賠償金及違約金等,行使質押權。
第十七條本合同在乙方還清借款本金、利息、綜合服務費后,甲方將乙方提供的質押物和證件等返還乙方。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十八條提示條款:乙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乙方要求,甲方已經就合同條款做了相應說明,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曉,并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第十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資信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本合同由甲、乙簽字手印后立即發生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屬文件:
1、車輛手續及車輛所有證件;
2、車輛過戶委托書;
3、車輛交接證明;
4、質押人身份證復印件。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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